蓼蓼者莪, 匪莪伊蒿。 哀哀父母, 生我劬劳。 蓼蓼者莪, 匪莪伊蔚。 哀哀父母, 生我劳瘁。 瓶之罄矣, 维罍之耻。 鲜民之生,不如死之久矣。 无父何怙? 无母何恃? 出则衔恤, 入则靡至。 父兮生我, 母兮鞠我。 抚我畜我, 长我育我, 顾我复我, 出入腹我。 欲报之德。 昊天罔极! 南山烈烈, 飘风发发。 民莫不穀, 我独何害! 南山律律, 飘风弗弗。 民莫不穀, 我独不卒!
莪蒿生长长又高,不是莪蒿是青蒿。 哀痛我的父和母,生儿养女太辛劳。 莪蒿生长高又肥,不是莪蒿却是蔚。 可怜我的父和母,生儿养女身憔悴。 小小瓶儿空荡荡,酒坛由此愧难当。 孤苦伶仃活世上,不如早日去死亡。 没有父亲依靠谁?没有母亲谁依傍? 出门心里含悲伤,进门不见爹和娘。 父啊辛勤生下我,母啊养我劳苦多。 抚摸我来爱护我,成长我来教育我, 照顾我来挂念我,出出进进抱着我。 如今要报二老恩,老天无端降灾祸! 南山险峻难登上,暴风迅猛透骨凉。 别人都能养父母,我独为何遭灾殃? 南山高险难登上,暴风迅猛尘土扬。 别人都能养父母,我独无法去送葬。
1、蓼(鹿lù):《毛传》:“蓼,长大貌。” 莪(俄é):莪蒿,野草名。戴震《毛郑诗考证》:“按莪,俗呼抱娘蒿,可知诗之取义矣。” 2、伊:是。 3、哀哀:《郑笺》:“哀哀者恨不得终养父母,报其生长己之苦。” 4、劬(渠qú):劳苦。 5、蔚(未wèi):《说文o艸部》:“蔚,牡蒿也。” 6、瘁:《郑笺》:“瘁,病也。” 7、罄(庆qìng):尽。 8、罍(擂léi):酒器。《集传》:“罄,尽。……瓶罄矣乃罍之耻,犹父母不得其所,乃子之责。” 9、鲜(显xiǎn):《毛传》:“鲜,寡也。” 胡承珙(巩gǒng)《后笺》:“鲜民犹言孤子,即下无父无母之谓。” 10、怙(沪hù):依靠。 11、恤(续xù):忧。 12、鞠(居jū):养育。 13、拊(抚fǔ):抚摸。 14、复:往来。 15、顾、复、腹:《郑笺》:“顾,旋视。复,反覆。腹,怀抱也。” 何楷《诗经世本古义》:“自少至长,卷卷置之于怀,出入以之,不暂释也。鞠、拊、畜三事,次于生之后,皆以养言。育、顾、复三事,次于长之后,皆以教育言。出入腹我,则总括教养而言。” 16、昊天罔极:王引之《经义述闻》卷六:“言我方欲报是德,而昊天罔极,降此鞠凶,使我不得终养也。” 17、烈烈、发发:《集传》:“烈烈,高大貌。发发(拨bō),疾貌。” 18、穀:《郑笺》:“穀,养也。” 19、害:忧虑。 20、律律:犹“烈烈”,高大威壮貌。 21、弗弗:犹“发发(拨bō)”,迅疾貌。 22、卒:为父母养老送终。《郑笺》:“卒,终也。我独不得终养父母,重自哀伤也。”
《毛诗序》说本诗“刺幽王也,民人劳苦,孝子不得终养尔”,只有最后一句是中的之言,至于“刺幽王,民人劳苦”云云,正如欧阳修所说“非诗人本意”(《诗本义》),诗人所抒发的只是不能终养父母的痛极之情。
本诗六章,似是悼念父母的祭歌,分三层意思:首两章是第一层,写父母生养我辛苦劳累。头两句以比引出,诗人见蒿与蔚,却错当莪,于是心有所动,遂以为比。莪香美可食用,并且环根丛生,故又名抱娘蒿,喻人成材且孝顺;而蒿与蔚,皆散生,蒿粗恶不可食用,蔚既不能食用又结子,故称牡蒿,蒿、蔚喻不成材且不能尽孝。诗人有感于此,借以自责不成材又不能终养尽孝。后两句承此思言及父母养大自己不易,费心劳力,吃尽苦头。朱熹于此指出:“言昔谓之莪,而今非莪也,特蒿而已。以比父母生我以为美材,可赖以终其身,而今乃不得其养以死。于是乃言父母生我之劬劳而重自哀伤也。”(《诗集传》)中间两章是第二层,写儿子失去双亲的痛苦和父母对儿子的深爱。第三章头两句以瓶喻父母,以罍喻子。因瓶从罍中汲水,瓶空是罍无储水可汲,所以为耻,用以比喻子无以赡养父母,没有尽到应有的孝心而感到羞耻。句中设喻是取瓶罍相资之意,非取大小之义。“鲜民”以下六句诉述失去父母后的孤身生活与感情折磨。汉乐府诗《孤儿行》说“居生不乐,不如早去从地下黄泉”,那是受到兄嫂虐待产生的想法,而本诗悲叹孤苦伶仃,无所依傍,痛不欲生,完全是出于对父母的亲情。诗人与父母相依为命,失去父母,没有了家庭的温暖,以至于有家好像无家。曹粹中说:“以无怙恃,故谓之鲜民。孝子出必告,反必面,今出而无所告,故衔恤。上堂人室而不见,故靡至也。”(转引自戴震《毛诗补传》)理解颇有参考价值。第四章前六句一一叙述父母对“我”的养育抚爱,这是把首两章说的“劬劳”、“劳瘁”具体化。诗人一连用了生、鞠、拊、畜、长、育、顾、复、腹九个动词和九个“我”字,语拙情真,言直意切,絮絮叨叨,不厌其烦,声促调急,确如哭诉一般。如果借现代京剧唱词“声声泪,字字血”来形容,那是最恰切不过了。姚际恒说:“勾人眼泪全在此无数‘我’字。”(《诗经通论》)这章最后两句,诗人因不得奉养父母,报大恩于万一,痛极而归咎于天,责其变化无常,夺去父母生命,致使“我”欲报不能!后两章第三层正承此而来,抒写遭遇不幸。头两句诗人以眼见的南山艰危难越,耳闻的飙风呼啸扑来起兴,创造了困厄危艰、肃杀悲凉的气氛,象征自己遭遇父母双亡的巨痛与凄凉,也是诗人悲怆伤痛心情的外化。四个入声字重叠:烈烈、发发、律律、弗弗,加重了哀思,读来如呜咽一般。后两句是无可奈何的怨嗟,方玉润说:“以众衬己,见己之抱恨独深。”(《诗经原始》)
赋比兴交替使用是本诗写作一大特色,丰坊《诗说》云:“是诗前三章皆先比而后赋也;四章赋也;五、六章皆兴也。”后两章也应该说是“先兴后赋”。三种表现方法灵活运用,前后呼应,抒情起伏跌宕,回旋往复,传达孤子哀伤情思,可谓珠落玉盘,运转自如,艺术感染力强烈。《晋书·孝友传》载王裒因痛父无罪处死,隐居教授,“及读《诗》至‘哀哀父母,生我劬劳’,未尝不三复流涕,门人受业者并废《蓼莪》之篇”;又《齐书·高逸传》载顾欢在天台山授徒,因“早孤,每读《诗》至‘哀哀父母’,辄执书恸泣,学者由是废《蓼莪》”,类似记载尚有,不必枚举。子女赡养父母,孝敬父母,本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,实际也应该是人类社会的道德义务,而本诗则是以充沛情感表现这一美德最早的文学作品,对后世影响极大,不仅在诗文赋中常有引用,甚至在朝廷下的诏书中也屡屡言及。《诗经》这部典籍对我们民族心理、民族精神形成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。